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培养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主义热情,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举行升旗仪式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
自2023年2月20日起,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活动,如遇重大节日可适当调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周二至周五须在8:00前将国旗升起)
二、升旗地点
1号教学楼前国旗广场
三、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四、参与人员
各系组织学生以团总支为单位参与开展升旗工作。具体参与升旗活动的团支部由各学院根据年级分布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国旗护卫队负责协助各系完成升旗仪式。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全体团员代表列队集合,参加升旗仪式,升国旗,奏唱国歌。
(二)如开展国旗下演讲活动,各系须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首轮主题。
六、活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同学须于6:50前在一号教学楼前广场集合完毕,统一着装。活动开展期间,不能东张西望、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等,不得迟到或提前离场。
2.升旗仪式过程中,注意个人形象,保持肃立、端正,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
3.各系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严格按照升旗仪式的程序组织开展活动,在升国旗仪式中增强我院同学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4.如开展国旗下演讲活动,演讲者可为系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等担任,需普通话标准,仪容仪态端庄,服装得体,声音洪亮。演讲稿须由各承办单位审核,要求紧靠时代主题,时长控制在5—10分钟。
5.如遇恶劣天气则顺延,周内完成。
共青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