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泰安校区团委,各级学生会组织、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2〕5号),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工作要求,高校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应全部建立功能型团支部。为了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进一步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对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成立条件
(一)院系学生会、各社团等学生组织,原则上必须建立功能性团支部;
(二)各学生组织成员中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
三、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等;
(二)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社团团支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相关工作,民主决策并监督执行所在学生社团发展方向的重要决议;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会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
(四)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经验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组织学生社团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
(六)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七)做好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成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八)学生社团功能性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处分处置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四、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构成及职责
学生组织功能性团支部委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支部委员会结构的合理性和委员候选人综合表现,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其中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兼任。如支部团员人数众多,可增设其他工作岗位,具体工作由所在党组织及团组织进行指导。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应按期换届选举。
其具体职能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包括召集团支部团员大会和委员会,传达上级精神,讨论团支部工作;结合支部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监督本学生社团重大决策、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动态,向业务指导单位团委和校团委汇报情况等。
(二)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做好团员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开展本支部团日活动。
(三)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会、学生社团筹备召开团支部成立大会时间,并向学院团委或各系团总支提出建立学生组织功能性团支部申请(附件1);
(二)学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收到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批复;
(三)在学院团委和各系团总支的指导下,学生会、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召开团支部成立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委员数和名单。
(四)各学生会、社团向所在团组织报选举结果,所在团组织对团员大会选举结果批复后,功能型团支部正式成立。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团总支、泰安校区团委须认真指导学生会组织和试点学生社团开展功能型团支部建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功能型团支部数量、人员构成及团支部书记和委员人选,并征求所在党总支意见。
(二)业务指导单位为党政职能部门的试点学生社团,由学院团委指导设立功能型团支部,并由业务指导单位具体指导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
(三)学生会团支部和试点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后,须于11月25日17:00前填写《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和试点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登记表》(附件)并加盖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公章。
共青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