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部门:学生工作部、团委
二、 创业房屋
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园
三、 经营范围
除开口食品、超市之外的符合校园学生经营的项目。
四、 报名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
2、具有创业意愿,勤奋、敬业、脚踏实地、能够吃苦耐劳的同学;
3、具有成熟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团队;
4、创业模式完善,资金充足;
五、 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各类奖励证件复印件;
3、创业计划书纸制版和电子版,创业计划书需包含摘要、创业组织概述、产品与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管理团队、路线研究、财务分析、机会和风险、资本需求等方面;
4、所在团组织出具个人遵纪守法、日常表现情况介绍。
六、 项目申报
学校召开创业项目说明会,各系团组织在初选的基础上推荐本单位有创业意向的同学可单独或组团参加申报。
七、 项目论证
学校将成立评审专家组参加创业项目统一论证,最终确定项目。创业团队可根据房屋情况提出装修方案,报学院审批。
评选主要内容:
1、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校的综合表现;
2、该项目与创业人所学专业的结合情况等;
3、项目的创新性,项目的科技含量,项目的后续发展情况,;
4、创业团队人数及带动就业人数;
5、项目的启动资金及来源等;
八、 创业管理
1、创业场所从9月份开始营业,并按时交付租金、保证金及水电费。
2、指导方将为创业团队提供金融、法律、政策、营销等方面的指导,指导创业人员学习市场行情及相关经营、管理、财务、营销等方面的知识。
3、创业团队管理:参与创业项目的同学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经营,不允许旷课经营。各系团组织要对他们的学习状况进行督促,确保圆满完成学业。
4、学工部、团委等定期举办创业人管理会议、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活动。
5、房屋中途变更用途要申报审批。
6、经营时间定为一年,学生毕业时必须退出。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