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各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通知》要求,省科协将与团省委、省学联共同开展2012年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
1、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申报表;
2、社团章程;
3、全面反映社团发展及活动的综合材料,要求材料客观详实,反映社团状况,体现社团特色,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其他反映社团工作的会刊、会报、相关视频、照片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
1、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申报表;
2、反映申报人事迹的综合材料,要求内容详实,包括申报人的学风、学习成绩、社团工作成绩与创新等内容,字数在2000字左右;
3、反映所属社团活动的综合材料,要求材料客观详实,反映社团状况,体现社团特色,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社团干部的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一份。
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受理单位及时间
受理单位为省科协学会部;受理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以邮戳为准)。
三、要求
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评选办法,确定本校具体负责部门,明确评选工作的方法与步骤,动员组织大学生科技社团与科技社团干部积极申报,并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在对申报材料详细审核后择优推荐。
每个高校一般推荐1个社团和1名社团干部,每项最多不超过2个,并列出推荐顺序。
附:1、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技社团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2、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申报表
3、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申报表
联系人:逄宗润
电 话:0531-82073268 18660127636
地 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南楼514室
Email:pzr1019@163.com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2年3月12日
附件1
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
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省科协关于举办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的有关部署,为做好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大学生科技社团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践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宗旨的有效方式。大学生科技社团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在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活跃大学生业余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评选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引导大学生把握科技社团的特点和运作规律,鼓励大学生科技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热爱科学、勇于创新、敢于竞争的环境和氛围,进一步促进大学生科技社团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评审原则
推荐、评审和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客观的原则,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授奖。
三、届期与数量
评选活动每年一次,与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同步进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每次评选数量不超过50个。
四、评选范围
我省全日制高等院校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综合交叉及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学生社团,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会员规模在30人以上。
大学生优秀社团干部候选人所属社团须符合上述范围要求。
五、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
1、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关于社团活动的有关规定,社团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有明确的社团章程,内部工作机构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社团和科技相关,有特色或品牌活动项目,能够吸引会员和大学生广泛参与。
4、能够体现社团发展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相结合,在校园课外学术氛围营造、校园文化建设和指导就业创业方面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学校及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被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2、须担任科技社团干部满一年以上。任职期间,学生社团活动正常有序,能够吸引会员和大学生广泛参与,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在会员及理事会成员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科技社团工作,责任感强,认真负责,热心为会员服务,在社团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工作效果好。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自立自强,勇于创新,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所属社团运行良好。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学习科目无不及格情况。
六、申报评审
1、评选活动由山东省科协组织实施,学会部负责日常工作。
2、各高校指定有关部门负责推荐本校的工作。
3、推荐材料须经社团所在院校审查并加盖公章,材料内容要客观、属实,推荐工作严格遵守民主程序。
4、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表彰奖励
获奖者由省科协、团省委、省学联等单位授予“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和“山东省优秀大学生科技社团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