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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5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学联决定举办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4月至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学联

三、承办单位

山东大学

四、合作单位

青岛银行

五、参赛范围

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六、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全省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全省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非高校人士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培训指导、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

七、推进步骤

本届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本届竞赛实行作品分类申报,即将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各校在推报复赛作品时,两类作品的比例不作限制。全省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1)4月至5月,各高校组织本校预赛,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复赛。

(2)5月20日前,各高校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作品,对申报表(见附件3)填写情况进行把关,填写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报送全省组委会秘书处(山东大学团委)。全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的申报。

每校至少推荐10件作品,同一学生只能参与1件作品(团队)。

作品的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作品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要同时以光盘形式和邮件形式报送,全省挑战杯竞赛邮箱sdtzb@sina.cn。

(3)5月底,举行全省竞赛复赛。省组委会秘书处在对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的基础上,将资格及形式审查合格作品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按照山东省竞赛章程(另发)确定的奖励名额及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拟奖励作品各若干,并从一等奖拟奖励作品中推荐约100件作品参加全省决赛。

(4)6月初,举行全省竞赛决赛。决赛期间,将举办竞赛开幕式、作品展览、团队秘密答辩、创业论坛、成果转化会、闭幕式等活动。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答辩评审、现场质询等环节,评出特等奖作品约50件,其中28件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复赛,未获得特等奖的作品授予一等奖。全国复赛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5)为能够及时传达信息方便各参赛高校沟通交流,竞赛组委会已开通山东省“挑战杯”竞赛官方微博、山东省竞赛官方教师QQ群:62768619,请各高校组织委员会负责人及时实名加群。

官方微博地址:http://weibo.com/u/2679619445

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高校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积极作用。各高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建章立制,把握导向。为增强竞赛的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全省组委会参照全国竞赛章程制定了《“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并将在今后的竞赛中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届竞赛的新改革、新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鼓励各高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注重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提供资金、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成果转化;帮助学生将参与竞赛和规划未来职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

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将竞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竞赛有关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山东大学团委联系。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刘晓璐

联系电话:(0531)82073825

电子邮箱:xxb2073825@126.com

山东大学团委

联 系 人:吴天柱

联系电话:(0531)88369964

传 真:(0531)88369953

电子邮箱:sdtzb@sina.c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团委科技创新中心(老数学楼119室)

邮 编:250100

附件:1.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省组织委员会名单

2.“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草拟)

3.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同全国竞赛表格)

4.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2年4月

附件2: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章 程(草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科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省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通过申报商业计划书参赛,有条件的团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商业运营实践;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作品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竞赛可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省组织委员会和全省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 竞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省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至二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 全省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确定竞赛承办单位;

4.议决其它应由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 全省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省组织委员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省组织委员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竞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由全省组织委员会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非高校人士组成。全省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和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省评审委员会经全省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 全省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接受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并进行判定;

3.审看参赛作品,与作者进行问辩;

4.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十一条 各高校须举办与全省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高校设立校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二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第十三条 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电子信息,材料,机械能源,服务咨询等七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国家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第十四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五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六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主体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0件(专项竞赛名额另计),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校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省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 展览、交流、孵化

第十七条 全省组织委员会将在竞赛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适时举办其它活动,丰富“挑战杯”竞赛的内容。

第十八条 全省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省组织委员会可结集出版竞赛获奖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十九条 在每届竞赛举办期间,全省组织委员会将适时在全省范围遴选确定若干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并联合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优先转化。

第二十条 全省组织委员会将适时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创业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等方面的合作,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竞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全省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并对资格及形式审查合格作品进行复审,按照 90%的比例拟定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拟奖励作品的比例分别约占复审入围作品总数的20%、20%、50%,各组参赛作品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分配给我省参赛名额的3倍,由评委会主任会议从一等奖拟奖励作品中推荐约100件作品参加全省决赛。决赛包含作品提交、秘密答辩、现场展示等环节,按照复审入围作品总数8%的比例,评委会通过书面评审、答辩评审、现场质询等评审环节评出特等奖作品约50件,其中28件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复赛。未获得特等奖的决赛入围作品授予一等奖。

全省评审委员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

第二十二条 参加全省竞赛的获奖作品,由全省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奖励。参加各高校预赛的作品,未进入全省竞赛的,由各高校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三条 竞赛设20个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校。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主要依据为报备作品的数量和进入决赛作品的质量。

第二十四条 在符合本章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省组织委员会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该校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省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竞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省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

第二十七条 http://weibo.com/u/2679619445为全省“挑战杯”竞赛官方微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建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全省组织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全省组织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3:

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

作品分类

甲类:已创业() 乙类:未创业()

作品

所属

领域

分组

1.产品()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组

B.生物医药组 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组

D.电子信息组 E.材料组 F.机械能源组

2.服务()

G.服务咨询组

参赛学校

(全称)

所在省

(区、市)

团队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备注(负责人)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指导教师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作品简介

(200字以内)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评委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写说明:1. 每件作品填写一份表格,此表可复制;

2. 如参赛团队需说明表中未涉及事宜,请在备注栏中写明;

3. 商业计划书另附,需隐去作者及学校信息,单独装订。

附件4:

第八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高校申报作品统计表

学校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作品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手机)

其他团队成员

指导教师

1

2

3

4

5

6

7

8

9

10

组织工作负责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Email: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