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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文明礼貌月”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2    浏览次数:

党委学生工作部、共青团、学生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文明礼貌月”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系学工办、团总支、学生会:

为扎实推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为了使本次教育活动富有实效,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知礼仪践行动 共创文明校园

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

三、活动对象:2010级、2011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文明礼貌宣传教育和文明礼仪宣讲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站、报纸、宣传橱窗、横幅、班级黑板报、倡议书等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文明礼仪宣讲团,采取进班级、校园展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倡导文明礼貌用语,引导学生共建教室文明、注意就餐文明、讲究住宿文明、创建文明校园、树立文明形象。

(二)开展“三·五”学雷锋,践行志愿精神活动

3月5日,是全国第49个“学雷锋纪念日”,为了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各系、各团支部、学生会、社团组织学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三)组织召开以“知礼 明德 践行”为主题的班会

主题班会要求紧扣主题、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将文明行为的培养与未来的职业人生相结合,注重个人形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讲究交往规范,树立诚信、友善、勤奋、敬业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礼貌月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结果将作为评定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文明宿舍”参见学院《公寓检查标准与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五)开展“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

(具体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拟定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有效地引导他们开展各项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二)各系要将“文明礼貌月”活动总结于3月 31日前(含开展活动材料、图片)统一上交至学生工作处。学院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学生工作部、团委

2012年3月1日

附件1

“文明班级”、“文明礼貌月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一、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

①由各班级自主申请,递交申请材料,在申请中陈述主要事迹和参选优势。

②班级在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各系学工办,由学工办组织评选小组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对于在申请中有不实描述的班级直接取消参选资格),并进行民主评分,确立文明班级推荐名单。

③各系文明班级考评组对推荐班级进行审核并公示3天,无异议则于3月31日前上报学工处审批。

2、评选名额:名额比例为各系2010级、2011级班级数的20%。

3、评选条件:

①班级组织健全。申报文明班级,必须具备完整的班级管理机构。班委成员要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表现积极,成绩优良。班委组织能力强,工作方法得当,民主程度高,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热情高。

②班级纪律良好。班级出勤率高,无受处分的学生、宿舍;上课秩序良好。

③制度落实好。认真落实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得力。

④班风好,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内积极开展各种有意义的集体活动,文明礼貌月中至少组织一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且活动在班级内参与率高。

⑤表现突出。班级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院举办的大型活动,并取得优秀组织奖或有个人获得名次。

二、文明礼貌月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评选程序:各班组织评选推荐,3月25日前上报各系学工办审核,3月31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

2、评选名额:每个班级5%的评选比例(2-3人)

3、评选条件:

①模范带头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②热爱集体、思想进步,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学、尊重师长,为人诚实,积极要求上进,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行为文明,积极践行礼貌用语十字诀(谢谢、对不起、您好、请、再见),不讲粗话和不文明口头语,注意公共场合文明。

④讲究卫生,有较强的劳动观念、良好的劳动习惯,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⑤学习勤奋刻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

⑥在3月份的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同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