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山东省省直机关“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团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近日,省直机关团工委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山东省省直机关“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团员”的通知》(鲁直机团工字[2012]3号),现将通知全文转发给你们,根据省直机关团工委的名额分配规定,我院可申报十佳学生干部2名、十佳学生团员2名。请各系团总支按照通知精神和评选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相关单位推荐本部门先进个人人选最多不超过1人。
请认真填写鲁直机团工字[2012]3号文附件中的推荐表,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月24日前将推荐表通过内部邮箱发送至团委张云婧处。团委将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充分酝酿,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并经党委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直机关团工委。
附件:
1、《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山东省省直机关“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团员”的通知》。
团委
201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