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大力培训和造就青年英才,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根据团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鲁青联【201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院继续开展从学校中选派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的工作。此次挂职工作我院选派计划为1人, 现将具体《通知》转发给您,请各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领会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形成我院共青团干部选派工作的良性机制。
此次选派干部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2月27日—28日),各系组织动员,初步研究确定1名挂职干部名单,填写选派干部登记表,将推荐名单报团委。
第二阶段(2012年2月28日—29日),学院审定选派干部名单,经党委研究后确定1名挂职干部参加此次挂职工作。
第三阶段(2012年3月1日—5日),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团省委,经团省委研究确定分配去向。
请各系于2月28日中午12点前,将《选派干部登记表》通过内部邮箱发至团委李欣处。
附件1:《关于2012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鲁青联【2012】5号
团委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