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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规定与实际,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各学生社团

二、审查内容

社团章程、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2023年度活动清单、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情况及年审意见、财务状况、社团所获荣誉、社团有无违规违纪情况等。

注意事项:

1.社团章程的填写要求:往年提交过《社团章程》的社团,章程内容如无变更或修改,无需提交《社团章程》,确有修改章程需求的社团需要事先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提交新《社团章程》;

2.社团成员构成项目考核要求:社团留社人员不低于20人,并且在“到梦空间”系统部落中录入;

3.社团的活动项目考核要求是:每个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工作会议、1次总结会议和1次活动;

4.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情况的考核标准是:社团指导教师每学期应提交本社团指导计划1份(由指导教师在学期初直接发送给管理部门,同一社团有多位指导教师的情况,只需共同提交1份即可),至少开展1次针对本社团的授课、辅导、活动指导或其他指导工作(该项由审核部门在“到梦空间”系统中直接审核);

5.年审意见表的填写要求:必须由指导教师本人签字(手写签名或电子签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116日—121日)

各学生社团认真总结自身运营情况,并如实撰写学生社团年审材料(见附件1),将其置于同一压缩包,命名为“社团名称+年审”,院属社团由社团负责人发送至团委邮箱(sdwmtw@163.com),系属社团由社团负责人发送至所在系团总支/社团管理负责人处审核,提交截止日期为1211日。

(二)审查阶段(1212日—1228日)

院社团管理中心/系社团管理部门依据学生社团提交的年审材料,参照社团管理部考核评议中心的平时考核结果,并结合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对学生社团运行情况全面考察,给出年审结论。

(三)公布结果(20241月上旬)

年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年审结果为“优秀”的学生社团,将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等方面予以奖励。年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学生社团可按期注册并纳新。年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需按要求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3个月后仍整改不合格的社团,将依据《社团管理办法》注销该社团。

系属社团公示结果后须将结果同步发送至团委刘婷婷处。

四、审查要求

1.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学生社团年审工作是加强社团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务必提高认识,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做好内部自查和审查,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切实增强社团工作实效,提升社团工作水平。

2.遵守流程,按时报送。各学生社团需积极配合社团管理部工作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凡是逾期提交材料的学生社团,年审结果均视为“不合格”。若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有如下情况之一,不予继续注册登记(即注销社团):

1)递交材料弄虚作假的;

2)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3)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4)全体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5)举办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或社团章程宗旨活动的;

6)其他不宜继续注册登记的。


附件:社团年审材料汇总








                            共青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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