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新)

关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申请成立新社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优化调整学院学生社团结构,依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社团的要求和条件

(一)有20名以上我院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开展该学生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

(二)我院学生社团共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志愿公益类、文化体育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申请一个类别。

(三)申请成立的社团应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与学生社团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本社团特征,符合法律法规及学相关规定,不违背学院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社团名称和性质不得与学校已有社团相同或相近。

至少1个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学院机关职能部门、院(系)党组织或其他机构。

)至少1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为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原则上一位老师最多指导两个社团。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老师须为中共党员。

)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社团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学生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在学院已有性质相同或相似学生社团的;涉及宗教文化、民族排他性或地区排他性的;跨地跨校联合成立的;未经学院审核批准的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组织;其他不宜批准成立的。

二、社团申请成立方式

(一)申请成立的社团发起人认真填写《山东外贸职业学院XX社团成立申请书》(见附件),经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答辩。

(二)答辩分为PPT展示介绍(3分钟)及评委提问(2分钟)两个环节,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通过答辩的社团进入试运行期(2个月),试运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发文正式成立。

三、时间安排

申请成立社团的发起人填写完《山东外贸职业学院XX社团成立申请书》后,于47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书纸质版文件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文体中心正门一楼左手边1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wmt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山东外贸职业学院XX社团成立申请书》

附件2:《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共青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324